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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报】第一篇:宏观环境及政策
2021
02/02
11:23
暖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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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2日 11:23:20 · 来源:暖通家
  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101598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3%。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下降6.8%,二季度增长3.2%,三季度增长4.9%,四季度增长6.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77754亿元,比上年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384255亿元,增长2.6%;第三产业增加值553977亿元,增长2.1%。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1981亿元,比上年下降3.9%。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8907亿元,比上年增长2.9%。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321557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5%,低于上年2.9%的涨幅,也低于3.5%左右的全年预期目标。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86万人,明显高于900万人以上的预期目标,完成全年目标的131.8%。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总的来看,2020年国民经济运行稳定恢复,稳就业保民生成效显著,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同时应看到,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我国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
 
  1、房地产市场

        回稳是2020年房地产市场的主旋律。面对疫情冲击,房地产市场从“冰冻”状态快速恢复,销售和投资走出深“V”型的反转走势。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销售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均在下半年恢复正增长。未来几年我国仍处于楼市调控的关键期和机遇期,需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和“因城施策”原则,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2020年1-12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1443亿元,比上年增长7.0%,增速比1-11月份提高0.2个百分点,比上年回落2.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104446亿元,增长7.6%,增速比1-11月份提高0.2个百分点,比上年回落6.3个百分点。
 
  【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2020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7608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6%,增速比1-11月份提高1.3个百分点,上年为下降0.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3.2%,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10.4%,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8.7%。商品房销售额173613亿元,增长8.7%,增速比1-11月份提高1.5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0.8%,办公楼销售额下降5.3%,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下降11.2%。
 
  【房地产精装修市场情况】作为拉动GDP增长不可或缺的房地产业,受国内大环境的影响,房地产精装修市场规模降幅逐步缩窄。据奥维云网地产精装罗盘数据显示,2020年1-11月,精装修市场新开盘项目3124个,市场规模为272.2万套,同比降幅已收窄至9.7%,市场发展势头良好。
 
  受新冠疫情及地产调控、房企资金压力大等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影响,导致精装开盘规模出现负增长,精装部品配套规模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由于这是精装市场多年来持续增长下首次出现的下滑,因此引起业界广泛关注。但奥维云网(AVC)认为,这只是市场的短期表现,不影响精装市场长期向好的趋势。
 
  2、上游供应链

        【制冷剂】

        2020年初,受生产配额及疫情的影响,R22、R32、R410A等制冷剂货源有限,价格高位维稳。一季度,制冷剂、空调厂家普遍开工,制冷剂货源充足,但下游需求一般,导致出口不畅,行情惨淡。受海外疫情的影响,外贸需求低迷,供过于求,生产商多降负运行,价格下调,三月持续走低,四月下滑加速。五月,有配额的 R22厂家抱团挺价,致使市场上R22供应紧张,价格上涨。R32、R125、R134a、R410A 仍弱势维稳,下游需求疲软致萤石价格大幅走低,五月创年内新低。
 
  纵观全年国内R22市场行情较为震荡,犹如坐上过山车。第一季度R22涨后企稳,进入二季度,R22先跌后涨,自5月开始,行情持续上涨。由于前期制冷剂R22价格大幅下滑,跌至低位,出于成本考虑,有配额的大厂联动上涨,R22价格高居不下,涨势延续至8月。但9月出现拐点,原料氢氟酸维系弱稳,支撑力一般,制冷剂出口量预期下降,下游空调产量低位,需求稀少,售后市场淡季效应延续,需求持续疲软,R22价格下跌。11月再度开启上涨行情,12月多家企业配额不足,接单限量,封盘停报企业居多,坚挺走势延续至年末。
  2020全年R22在4、5、9以及10月走跌。最大跌幅在5月,最大涨幅在6月,全年价格最低点在10月,价格为14166元/吨,全年价格最高点在2月,价格为18500元/吨,全年最大振幅25.23%。
 
  2020年R134a行情整体低迷,四季度前后强势上涨,表现抢眼。第一季度R134a受公共卫生事件,停车工厂延迟开工,交通运输管制严峻,价格下行,3月成本面支撑有力,加之汽车行业冷媒备货增多,需求回温,R134a小幅上行。4月交投不佳,R134a开启下行模式,弱势行情持续至8月。9月迎来拐点,原料三氯乙烯突然大涨,提振R134a价格上行,但需求面跟进不足,宏观大经济下行,汽车行业发展不乐观,对制冷剂R134a需求平平,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部分企业为维系老客户,有成本倒挂出货现象,R134a适度回调。进入12月,R134a行情大幅上行,企业月内涨幅500-2000元/吨。原料氢氟酸价格上涨,据悉三氯乙烯价格涨势较为迅猛,成本面支撑强劲,加之部分生产厂家装置检修,货源紧张,助推制冷剂R134a价格持续上涨,但比去年同期水平低。
 
  综上所述,2020年制冷剂价格整体下行,价格走低,主要受供需关系影响,短暂的利好注入,也难以撼动弱势行情,走势较不明朗,虽有涨势,但价格明显低于去年同期水平。进入2021年,R22新配额开启,部分企业价格小幅回调,主流厂家稳价出售,预计短期内行情持稳运行为主。R134a行情仍然偏强,成本面支撑有力,预计短期内易涨难跌,更多需关注市场消息指引。
  【铜价】

        2020年铜价跌宕起伏。一季度在疫情冲击下,市场恐慌,铜价一度跌至4400美元/吨以下,击穿大部分矿企现金成本。二季度主要铜矿产地智利、秘鲁等南美国家疫情开始加速恶化,市场对铜矿供应的担忧加剧,加工费TC持续下滑,随着部分大矿企宣布矿山生产、运输等经营受阻,铜价加速上涨。2020年下半年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好转,欧美经济刺激,美国大选落地,疫苗推进,铜价屡创新高。截至2021年1月8日,LME铜收于8084.5美元/吨,相较于2019年末收涨31.05%,在有色金属中表现最强。
 
  2020年国内铜市呈先跌后涨的“√”走势,年初铜价49033.33元/吨,年末涨至58303.33元/吨,涨幅为18.91%。纵观全年铜的走势来看,铜价呈先抑后扬走势,全年最低点在3月23日的39465元/吨,最高价在12月18日的59103.33元/吨,振幅达49.76%,振动幅度较大。铜价1月开始从49033.33元/吨一路下跌至3月23日的39465元/吨全年最低价,主要原因就是,年初正值国内疫情爆发,虽然国内铜冶炼企业开工相对正常,但下游厂商受疫情影响延迟开工,需求减弱。而进口方面,节前积累的精铜、废铜节后集中报关进口,短时间库存快速增加,被动累库存导致铜价持续走低。
 
  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国内企业复工复产,再加上国内财政刺激计划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加码,下游需求得到恢复。同时,疫情造成全球铜矿供给端扰动,使得铜矿供应增速继续下滑,需求恢复和供应扰动,令铜价逐渐收复此前的跌幅。铜价在经历了近4个月的高位横盘整理后,于11月下旬开始快速拉升至近7年新高。铜具有较强金属属性,美国大选风险逐渐弱化后,伴随着新冠疫苗进展和海外财政刺激的乐观预期,令铜价上涨不止。
 
  综上所述,2020年铜净进口量、表观消费量较2019年都有所上涨,铜价下半年厚积薄发,大幅飙升,下游需求普遍表现较好。2020年初由于疫情影响,普遍停工停产,一定程度抑制铜的消费,后由于疫情得到控制,加上国外疫情暴发,铜精矿供应受阻,国外订单流入国内,铜价大幅上涨。2021年,电源电力投资完成额2021年将顺着今年3月来继续环比修复,实现投资完成额的稳步增长。乐观的疫苗普及预期下,预计2021年全球经济复苏继续深化,矿端供给增加有限,海内外铜需求有望同步修复,铜价重心有望进一步上移,价格有望达到65000元/吨。
 
  2020年相关产业政策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7月1日正式执行
        2020 年7月1日,备受瞩目的 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正式执行,所有低能效、高耗电的定频、三级能效变频都面临淘汰。将原定频房间空调能效标准(GB 12021.3-2010)《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与变频房间空调能效标准(GB 21455-2013)《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进行了合并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五批)》及相关实施规则公布
        2020 年 4 月 21 日,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 ( 第十五批 )》及相关实施规则公布。该批规则实施有效期为 5年。其中,《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 ( 冷水 ) 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实施日期与对应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日期保持一致,标识实施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于标识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加施能效标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 修订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 修订 )》实施日期与对应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日期保持一致,标识实施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于标识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按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空气净化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 2020年7月1日起实施,2020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1年7月1日前加施能效标识。
 
  国标委:低温空气源热泵等能效标准延期实施
        2020年4月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延期实施〈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13项国家标准的通知》,通知称,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经研究,决定《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8项国家标准的实施日期由2020年5月1日延期至2020年11月1日。其中第五项为GB 37480-2019《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涵盖了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产品的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未延期,仍为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技术规范》起草阶段已接近尾声
        《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技术规范》是室内环境健康净化行业联合专家委员会响应国家号召,作为室内环境相关协会,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专家委员会、中华环保联合会 VOCs 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国家建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城市小康发展中心五方共同监管下,联合广微测、荃正等相关机构和各行业企业,共同商议制定的室内环境健康净化相关的行业标准。
 
  《招标投标法》迎来大修
        已颁布实施近20年的《招标投标法》迎来大修。此次修订,主要涉及一些在招投标领域长期存在、行业广泛关注的问题。此次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工程总承包的分包(有些文件提法为“总承包的再发包”)没有上位法明确支持、当前规定法律层级不够的问题,在本次修订案中,也有了明确的修改意见。
 
  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为加强政策指导,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以下简称“843号文”)实施工作,各地方应当严格执行16号令和843号文规定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不得另行制定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也不得作出与16号令、843号文和本通知相抵触的规定,持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住建部: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应用 BIM 技术
       住建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0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指出:积极推进施工图审查改革,创新监管方式,采用“互联网 + 监管”手段,推广施工图数字化审查,试点推进 BIM 审图模式,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和审查效率;大力推动绿色建造发展。推动 BIM 技术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开展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和建筑机器人发展研究工作,提升建筑业信息化水平。
 
  住建部批准《装配式住宅建筑检测技术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装配式住宅建筑检测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JGJ/T485 - 2019,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适用于新建装配式住宅建筑在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阶段的现场检测。此次制定标准,正是为了规范装配式住宅建筑的检测方法,控制装配式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提升检测结果的可靠性。该标准亦对供暖、通风、空调及燃气制定了标准。
 
  财政部出台新版《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发布新版《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10号,以下简称《办法》),对旧版《办法》作出12处修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版《办法》指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按照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管理,实施期限至2022年。《办法》增加了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申请资金时要同步填报绩效目标,执行中开展绩效监控,年度终了进行绩效自评,定期开展外部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推动绩效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住建部、发改委正式发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
 
  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拟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涉及施工 / 专业承包 / 设计 / 监理等资质,多项资质被取消 / 合并。其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一、二、三级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除综合资质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资质的审批权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明年重点任务
        2020年12月18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被列为明年的重点任务之一,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也被再次强调。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介绍,下一步,我国将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能源消费方式转变。
 
  “十四五”中央补贴重点支持空气源热泵等采暖技术
         《中国散煤综合治理研究报告2020》指出,2017-2019年,北方清洁取暖试点已经由最初的12个扩展至2019 年的43 个,中央财政资金合计下达351.2亿元,地方补贴资金合计为777.0亿元,中央与地方共投入1128.2亿元。目前,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资金投入中,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是中央财政资金的2.2倍。《报告》提出了 “十四五”清洁取暖推进思路,并从建设和运行两方面对中央财政投入做了初步分析。“十四五”期间中央资金需求范围为246.6 亿元-331.9 亿元,其中,建设补贴需求176.6 亿元-214.1 亿元;运行补贴需求为70.0 亿元-117.8 亿元。
 
  住建部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提出六方面改革举措,资质改革最终尘埃落定。
  为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统称企业资质)认定事项压减工作。
 
  国家发改委:重点区域布局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
       国家发改委等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在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及部分能源丰富、气候适宜的地区布局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意见》涉及国家发改委、网信办、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四部门,包含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创新大数据中心体系构建、优化数据中心布局、推动算力资源服务化、加速数据流通融合、深化大数据应用创新、强化大数据安全防护、保障措施等九方面。
 
  住建部: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等失信行为将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020年12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发布关于《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分级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分级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分级标准》总则中指出,建筑市场失信行为信息的认定应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包括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和仲裁文书,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强制、行政处理等行政行为决定书,将相关主体列入有关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决定文书等。有关单位在认定信息时应明确作为依据的文书名称及相关表述。建筑市场失信行为信息实行分级管理,按照性质、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A级、B级、C级等失信等级。
 
  国家标准《浅层地热能利用通用技术要求》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浅层地热能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8678-2020),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该标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基于热泵技术利用浅层地热能的基本原则、浅层地热能资源的勘察与评价、工程设计、运行监测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基于热泵技术利用浅层地热能为建筑供热/制冷项目的勘察与评价、设计和运行管理。
 
  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0年9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科技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提出:要编制主要构件尺寸指南,推进型钢和混凝土构件以及预制混凝土墙板、叠合楼板、楼梯等通用部件的工厂化生产,满足标准化设计选型要求;编制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相关标准图集,提高整体卫浴、集成厨房、整体门窗等建筑部品的产业配套能力,逐步形成标准化、系列化的建筑部品供应体系。
 
  国务院正式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为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诚实守信、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规范,切实增强中小企业的获得感。2020年7月14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建立长效机制解决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29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规范合同订立及资金保障,加强账款支付源头治理。二是规范支付行为,防范账款拖欠。三是加强信用监督和服务保障。条例规定,不得以负责人变更、等待验收、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并建立支付信息披露制度。条例还设定了违约拖欠投诉处理、失信惩戒、处分追责等条款。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并印发,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长期以来,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究竟应参照招标投标法体系还是政府采购法体系的相关规定,是困扰业内采购人员的一大难题,也是业内专业人员的一大争议热点。财政部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中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说明。明确了三类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工程招标限额以上,与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限额标准以上、工程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限额标准以上、工程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发改委:支持县城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县城城镇化流通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大融资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作用,支持县城城镇化配送投递、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和农贸市场项目建设。拓宽项目建设融资渠道,加大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加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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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报告 宏观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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