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新建工业、公共和居住建筑等项目应优先使用太阳能光伏系统
广东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表于: 来自:中国热泵
日前,广东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推动汕尾市“光伏+建筑”建设应用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称,新建建筑应当安装太阳能系统。新建工业、公共和居住建筑等项目应优先使用太阳能光伏系统,优先利用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系统,当屋顶不具备安装太阳能光伏条件的,经合理论证,可在立面、园林小品(凉亭、风雨连廊等)、遮阳篷等适宜场地空间安装光伏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面积比例=太阳能光伏组件面积/建设用地内所有建筑物屋顶总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