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 累计72.4亿!辽宁加码清洁采暖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表于: 来自:中国热泵
11月14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动辽宁省清洁采暖的建议(第1013号)的答复。答复文件明确,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有关要求,辽宁省加强项目储备,夯实工作基础,组织各市参加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竞争性立项,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目前,沈阳、盘锦、营口、阜新等四市已先后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预计获得中央资金48亿元,省以上下达项目资金累计35.52亿元。同时,按照《辽宁省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和《辽宁省散煤替代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落实减污降碳补贴政策和资金清算制度,“十四五”以来共筹措省以上大气污染防治资金72.4亿元,其中,2024年筹措并下达省以上资金16.3亿元,支持重点城市城中村及周边地区开展散煤清洁化替代建设项目给予补助。
开展散煤清洁化替代专项督查检查,指导各市因地制宜,清单化推进散煤治理项目,针对燃气、生物质、热泵等不同清洁取暖方式完善和细化补贴政策,引导各市逐步建立起“政府补贴、居民合理负担、共治共享”的建运管长效机制。为辽宁省清洁采暖发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有益的建议,对于下一步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供热体系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下一步,将充分吸纳相关建议,持续为推动清洁采暖提供新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