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完善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节假日深谷电价
12月25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就《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引导作用,鼓励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通知明确政策执行范围,除国家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适用该政策;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则按山西相关电力市场规则执行。
核心内容之一是按四季优化峰谷平时段划分。其中,春季(3-5月)高峰时段为6:00-8:00、17:00-24:00,低谷时段为8:00-16:00;夏季(6-8月)高峰时段为6:00-8:00、18:00-24:00,18:00-21:00设为尖峰时段;秋季(9-11月)高峰时段与春季一致,低谷时段调整为9:00-15:00;冬季(12月、1-2月)高峰时段为6:00-8:00、16:00-23:00,17:00-20:00为尖峰时段。
同时,通知提出实施节假日深谷电价,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期间,设置13:00-15:00为深谷时段并执行相应电价。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25日至12月31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箱、纸质邮件等渠道反馈意见,反馈时需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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