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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2019年中空调行业相关政策分析
2020
11/0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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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1日 11:18:52 · 暖通家
       【新版《绿色住区标准》正式实施】
  
  2019 年 1 月 11 日,在第十届中国人居环境高峰论坛同期发布了新版《绿色住区标准》,新版《绿色住区标准》 2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新版《绿色住区标准》结合我国国情, 全面对标国际可持续发展先进经验与时俱进。按照环境、 经济、社会“三大效益”顶层设计优化标准内容,体现出区域协同可持续的绿色发展观,为新时期的绿色人居工作提供了参考和方向,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新格局。
  
  【交通部发布《道路冷链运输服务规则》】
  
  2019 年 1 月 14 日,交通部发布了《道路冷链运输服 务规则》(简称《规则》)等 11 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开始实施,道路冷链运输服务规则标准编号:JT/T 1234—2019。《规则》的主要内容显示,该标准 规定了道路冷链运输服务的企业、人员、设施设备、作业、 文件和记录等要求,适用于道路运输企业从事的普通货物道路冷链运输业务,不适用于危险货物道路冷链运输业务。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 指导意见》】
  
  2019 年 2 月 12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 管理局、国家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加快高耗能设备淘汰,建立健全绿色数据中心标准评价体系和能源 资源监管体系。《意见》提出提升新建数据中心绿色发展 水平、加强在用数据中心绿色运维和改造、加快绿色技术产品创新推广和提升绿色支撑服务能力四大重点任务。到 2022 年,数据中心平均能耗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的电能使用效率值达到 1.4 以下,高能耗老旧设备基本淘汰,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应比例大幅提升,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得到有效回收利用。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行业标准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 2018 年第 36 号公告,公告 批准 183 项行业标准,其中《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 机》(标准号 JB/T13573—2018)(简称《标准》)位列机械行业标准第 92 项,于 2019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标 准》为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开展招投标工作给出了评定该类产品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评价依据;同时也为生产制造企业对该类产品的生产制造提供依据,极大确保该类产品在实际使用中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9年工作 要点》印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9 年工作要 点》正式印发,加大建筑业重点领域改革力度。其中,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的意见;进一步扩大招标人自主权,简化招投标程序;创新招投标监管方式,推进电子招投标试点工作。
  
  【《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发布】
  
  2019 年 4 月 4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 2019 年第 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标准公告,公告批准了 21 项国家标准,《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9-2019)位列国 家标准第 9 项。公告显示该项国家强制标准 2020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且归口单位为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征求意见 稿)》发布】
  
  国家发改委公开征求意见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符合国家 1 级 能效或 2 级能效家用电器开发与生产、采用新型制冷剂替代氢氯氟烃 -22(HCFC-22 或 R22)的空调器开发和制造、 复合热源(空气源与太阳能)热泵热水机等均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而以氯氟烃(CFCs)为制冷剂和发泡剂的冰箱、冰柜、汽车空调器、工业商业用冷藏、制冷设备生产线则为淘汰类产业。
  
  【两项绿色建筑评价国家标准公布】
  
  住建部批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 号为 GB/T50378-2019,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本次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重新构建了绿色建筑评价指标 体系;调整了绿色建筑的评价阶段;增加了绿色建筑基本级;拓展了绿色建筑内涵;提高了绿色建筑性能要求。同 时发布的还有《绿色校园评价标准》,编号为 GB/T51356- 2019,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将作为我国开展绿色校园评价工作的技术依据,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既有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绿色校园的评价工作。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 见》发布】
  
  国家发改委及科技部,发布了《构建市场导向的绿 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实施城市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清洁取暖、海绵城市、高效节能电器、清洁能源替代等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开展国际十大最佳节能技术和十大最佳节能实践评选和推广,促进优秀绿色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开展绿色技术创新企业认定, 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勘察标准》发布】
  
  2019 年 4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2019 年第 93 号公告,关于行业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勘察标准》的公告,《地源热泵系统工程勘察标准》 被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T291—2019,由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主编,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
  
  【《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设计标准》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2019 年第 59 号公告,《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设计标准》 被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51357—2019,该标准由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住宅新风系统技术标准》实施】
  
  为统一住宅新风系统工程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改善住宅的室内空气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批准《住 宅新风系统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JGJ/T440- 2018,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标准适用于新建住宅和既有住宅的新风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 住宅新风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除应符合 《住宅新风系统技术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住建部制定发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 “十三五”规划》】
  
  住建部制定和发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 “十三五”规划》,指导“十三五”时期我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第三大点第四项“深 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中提到:实施可再生能源清 洁供暖工程。建立空气源热泵系统评价机制,引导空气源热泵企业加强研发。在第五项“积极推进农村建筑节能” 中提到:积极采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在经济 发达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较重地区农村,结合“煤改 电”工作,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采暖。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发布】
  
  GB37480-2019《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 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公开发布,并将于 2020 年 5 月 1 日实施。规定了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的能效等级、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采用电机驱动的、低环境温度运行的风 - 水型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 水)机组、供暖用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水机、供暖用低温型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GB37480- 2019 的发布对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产品 的推广应用起到积极引导促进作用,对规范行业发展有着 积极意义。
  
  【《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印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等 7 部门联合发布《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 (简称《方案》),明确了到 2030 年,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效提升 30%,制冷总体能效水平提升 25% 以上,绿色 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 40% 以上。《方案》从强化 标准引领、促进绿色高效产品供给和消费、推进节能改造、完善政策保障、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任务要求。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发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 筑技术标准》的公告,批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51350-2019,自 2019 年 9 月 1 日 起实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 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引领性标准的编制对未来强制性 标准的提高有重要引领作用,对建筑节能产品部品行业定 位和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发布】
  
  2019 年 4 月 4 日,GB 19576-2019《单元式空气调节 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简称《新标准》)发布,将 于 2020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单元机能效水平再上新台阶。新版单元机能效标准主要修订了 4 个方面的内容: 将原来的 EER 评价体系改为 APF 评价体系;新标准涵盖定 速和变频产品,但定速产品现在只能达到新版能效的 3 级; 单元机新版能效标准适用的产品还增加了水冷机、计算机 机房空调、数据处理机房空调、恒温恒湿机等。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发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 号) 要求,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强制性产品认 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C24-01:2019),决定对家 用燃气器具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管理。从 10 月 1 日起,包括壁挂炉等相应标准家 用燃气器具适用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不再适用于“生产许可证”。
  
  【住建部发布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9 年 2 月 15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 38 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 征求意见的通知》。针对《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等 38 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规范住宅规范,在征求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意见的同 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住宅项目规范》提出,城镇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即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给水排水、供暖、通风和空调、燃气、照明供电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毕,达到基本使用标准。同时,住宅交付时应当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等条件,配套设施具备交付使 用条件,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合格。
  
  【《政府投资条例》出台】
  
  5 月 5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正式公布了《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第一部 行政法规,其中第 22 条明确规定:1、政府投资项目不得 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2、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非法干预。
  
  【住建部发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 〕 19 号)要求,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 制度,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起草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有关方面征求意见。
  
  【《医院建筑绿色改造技术规程》发布】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 <2016 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 的通知》(建标 协字〔2016〕038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医院建筑绿 色改造技术规程》,经本协会绿色建筑与生态城区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 T/CECS 609-2019,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部门联合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
  
  为推进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 促进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质检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 质检认联〔2017〕544 号),制定本方案。
  
  【发改委: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 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 2022 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方案》指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广大城市社区作为创建对象,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制度,促进社区节能节水、绿化环卫、垃 圾分类、设施维护等工作有序推进。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完善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采用节能照明、 节水器具。到2022 年,力争60%以上的社区达到创建要求, 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财政部:提前下达2020年可再生能源补贴】
  
  2019 年 11 月 20 日,财政部官方网站发布《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下达地方电网公司补助资金 56.7542 亿元;优先保障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光伏、 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等涉及民生的项目;其中, 光伏补贴共计 21.58 亿元;光伏扶贫 2603 万元,户用光伏 3390 万元、光伏电站及工商业分布式 20.98 亿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议通过《消费品召回管理暂 行规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审议通过了《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包括家电在内的家庭日常生活中购买使用的消费品,均受到这一规定的制约,相关缺陷产品面临生产者必须要召回的强制规定。《规定》将消费品定义为“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的产品”,这意味着电视机、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等大小家电、厨电等全部家电产品将全部被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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